不管怎樣我的感想就是能保護自己的還是只有自己,對既得利益者更不該太君子太客氣。
"以為已經這樣了為何又那樣",回過頭來說自己當時有主張的權力就不要輕易放棄,等別人都已經把網織好自己依然手無寸鐵的時候後悔已經來不及。
<<SO市儈...
沒有針對人的意思,這個法條其實想想未必奇怪,要說今天這個建商沒良心他是沒良心,但是也真的有個三坪地要喊一億的投機客。如果用畢旅的例子來說,20人成團18個想去的人都已經交錢了但因為兩個不想去的人所以就不能出團這樣也說不通。
終究還是人怎麼去使用,法律的制定邏輯畢竟還是中性的我想。
還有都更也不是這幾年才有,老式眷村早就被都光光。
坪數縮水,貸款額度或是住哪裏還要抽籤,或是原來的地方蓋好好住不起只好搬走,各種問題都有,最後怎麼解決也已經不可考。我也不覺得眷村是國民黨死鐵票就可以予取予求啊,但時間好像也就這樣又過了二十多年,新房子又變成老房子了。
環境變了,人還在,消逝會有感慨,但精神還在就只能繼續向前。